根据《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助理及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详情如下: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包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包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详情如下: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包含:《社会工作实务(高级)》1个科目,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方法、技巧及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服务、管理、督导和研究的综合能力。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对达到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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