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妇联“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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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 16: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
      5月27日上午,自治区妇联、呼和浩特市妇联共同举办2020年“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启动仪式。经盟市妇联初筛、专家评审、项目优化、部务会议审核,自治区妇联党组研究审定,最终评选出41个入围项目,这些微项目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郭静丽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呼和浩特市妇联主席云玉美参加,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魏云玲主持启动仪式。自治区妇联、呼市妇联及社会组织项目负责人及志愿者4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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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仪式上,郭静丽副主席介绍了“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她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妇联将围绕大局,把稳“方向盘”,做好项目“监督员”。各盟市妇联、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大局,加大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力度,最大限度把妇联工作延伸到社会各领域,关注和服务贫困弱势妇女儿童,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

郭静丽副主席指出,要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盟市妇联要搭建“连心桥”,当好项目“参谋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妇联“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参与并帮助解决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商讨改进措施,形成本地特色维权品牌。要深入群众,带着真情实感把项目做深、做细、做实,做到群众心坎上。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调整思路,线上线下相结合,保证“蒲公英”项目服务“不打烊”。


郭静丽副主席强调,要开展亮牌服务,加强项目推广。项目单位要当好“操作员”,细耕“责任田”。为受益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专业服务,把项目服务辐射到每个家庭、社区和群众,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让“蒲公英”项目家喻户晓。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做到“亮项目品牌、亮组织结构、亮工作职责、亮工作内容”,使“蒲公英”项目在创新中推进,在创新中提升,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妇联、呼市妇联分别与5家项目单位签订了项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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