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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男孩游戏充值16万元 妇联帮助追回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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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13: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

“为民维权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近日,家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的刘先生为株洲市妇联送来了一面锦旗,“在我绝望的时候,是妇联给了我温暖和希望。”

9岁孩子玩游戏花光爸爸治病钱

时间回溯到几个月前。2021年2月至5月期间,9岁男孩刘某利用每天放学回家使用父亲手机完成家庭作业的机会,下载某捕鱼游戏软件,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充值购买各类游戏金币、道具等礼包,充值消费金额从每天几十、几千到上万不等,一共消费447笔,累计消费人民币16万多元。

刘先生在刘某一岁多时与其母亲离婚,一直独自抚养刘某。刘先生早年曾遭遇车祸,此后做过几次手术,身体一直不太好,经常需要卧床休息。2021年初,刘先生感到自己身体越来越差,担心有个意外,便将支付密码告诉儿子。却没想到,儿子在使用自己手机写作业的时候玩游戏,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

得知刘某充值的事情后,刘先生病情加重,中风住院,刘某无人照管,整个家庭几乎陷入绝境。在向相关部门求助后,刘先生辗转来到了株洲市妇联。了解情况后,株洲市妇联立即为刘先生指派了长期在妇联开展公益法律咨询的桂露云律师介入,免费帮助维权。

终获12.8万元退款

了解案件情况后,桂律师迅速着手整理所有游戏充值的材料,与游戏公司进行沟通。但第一次沟通,游戏公司明确回复,因无法确认是未成年人充值,所以不能直接退款,建议走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桂律师认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刘某游戏消费充值时为9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消费16万余元的行为,是超出其年龄和智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其法定代理人不追认的情况下,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其父亲,依法可以要求游戏公司返还部分或全部财产。”

经过反复沟通和搜集材料,最终,桂律师整理相关证据400余条,准备在天元区法院立案。就在与法院沟通立案期间,刘先生再次中风住院。考虑到从立案到开庭再到执行至少也要几个月,桂律师联系到北京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的朋友一起再次与游戏公司沟通,将此信息反馈给游戏公司,说明情况严重性,督促公司尽快退款。今年10月,游戏公司答应退款50%。

考虑到刘先生需要治病以及长时间无法工作,儿子年龄尚小的现实情况,桂律师希望可以帮刘先生拿到尽可能多的退款。最终,在桂律师不懈的沟通和坚持下,游戏公司考虑到刘先生的特殊情况,答应退款80%。

11月2日,12.8万元退款终于打到了刘先生的账上。

“妇联妈妈”接力守护

针对刘先生家庭的特殊情况,株洲市妇联积极制定帮扶计划。11月4日,株洲市妇联原党组成员、原副主席罗玉珍和全国三八红旗手、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马丽华,以及基层妇联负责人上门慰问,为刘某开展心理帮扶。接下来,这些“妇联妈妈”将长期与刘某结对,在其成长过程中给予陪伴关爱,帮助他健康成长。

长期以来,株洲市妇联以信访案件为抓手,实行集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心理帮扶、婚姻调解于一体的“一站式”维权服务,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打造成妇儿权益保护的暖心“驿站”。今年1月至10月,株洲市妇联共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314件,办结率100%,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妇女报

■ 邵伟 于展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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