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儿童性教育存在五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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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2 19: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
来源:社工观察


广州日报 2021/07/23记者 黎慧莹 通讯员 汪邹岚 李建荣 黄颖

在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四十条提到“学校、幼儿园应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7月23日,广州日报记者从广州市巾帼社会服务中心了解到,性教育正式替代青春期教育、生理健康知识、防性侵等名称,成为受法律保护、被法律正名的教育内容,但大众对性教育处在一个比较陌生的状态,许多的孩子仍在“谈性色变”的环境中长大。

什么是性教育?

据悉,性教育不是狭义上生殖教育及性交教育,它包括生理、心理、人际关系、家庭关系、婚姻关系、社会乃至到人文,它是一个多维度的教育,只要与“性”维度相关的内容,其实都可以被纳入到性教育中。对于孩子而言,性教育一般包括认识身体的发展、两性的差异,以及与异性的相处之道,它是亲密人际关的教育,是情感教育,也是生活与人格的教育。

关于儿童性教育的五大误区

误区一:性教育与生理卫生教育、性知识教育没有区别

错!性教育不仅教导生理、心理、社会文化等多个内容,还会帮助儿童和年轻人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引导他们学会维护自身权益。

误区二:性教育会引发孩子的好奇心,导致第一次性交年龄提前

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国际性教育指导纲要》中引用了一项性教育对性行为所产生的影响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实施性教育有助于对初次性交行为发生时间推迟、性交行为发生频率降低、性伴侣数量减少、风险行为减少、安全套的使用增加、避孕措施的使用增加取得成果。

误区三:教女童防范就行,男童其实可以不用学习

错!无论男童还女童,所有孩子都应该接受性教育。性教育不是性行为教育,它的核心是正确的价值观传递,正确的知识传递。其实由于性侵男孩案件的频发,我国刑法也做了对应修改,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第237条中的“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把男性也包括在内。

误区四:只教孩子背心、裤衩盖住的是私密部位,别人不能看、不能摸、不能碰

不仅是!年龄较小的孩子其实对语言的理解力有限,许多的知识需要场景化、模拟化,需要区分不同的场景,我们要用具体场景向孩子描述私密部位和身体界限。同时,需要向孩子表达的是,无论是谁接触孩子身体任何部位,只要孩子感到不舒服都可以拒绝。这类可以借助借助短视频、绘本、游戏等方式进行,帮助孩子建立身体界限意识。

误区五:性侵犯一定有身体接触和身体伤害

不仅是!网络色情,引诱儿童拍色情图片,谈论让人不舒服的性相关话题,教唆儿童拍自己和家人的裸照都属于不需要身体接触的性侵犯。儿童性侵指的是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儿童的权利,不一定要身体接触。

社工:儿童性心理发展需要长期教育指导

根据“性心理发展阶段”理论,人的性心理的发展从婴儿期到青春期分为五个阶段,在不同阶段中性欲满足的对象也随之变化,儿童的性心理发展是一个长期需要教育指导的阶段。如果只把性当作成人的话题,是负面的,总是模糊回答孩子关于性的提问,那么有可能在孩子真的碰到侵害的时候,孩子甚至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

记者从广州市巾帼社会服务中心社工了解到,社会上发生的儿童侵害、虐待案件,备受媒体及大众的关注。法律已经将性教育正式纳入教育课程中,但具体要如何开展依然需要不断探索。家长在谈起性教育的时候,必须要明白,性教育,不单纯是为了孩子去学习相关的知识内容,而是希望通过学习,通过了解,让孩子明白如何去更好的保护自己、如何看待自己、看待亲密关系等,对孩子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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