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离婚的夫妻两人在离婚的时候要提交自己的相关证件以及与离婚有关的证明材料文件。 (2)在夫妻两个人把离婚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的相关证件上交给婚姻登记机构之后,婚姻登记机构之中的工作人员要对夫妻两个人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证件作出检查。 (3)婚姻登记机构之中的工作人员在对夫妻两个人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证件作出检查之后,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要向离婚的两个人讲清楚在我国的婚姻法当中,对于登记离婚的各种条件。 (4)在婚姻登记机构之中的工作人员对要离婚的夫妻两个人讲清楚我国的婚姻法当中,对于登记离婚的条件之后,工作人员还要对离婚的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愿做出了解,同时也还要对夫妻两个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的内容的意愿作出相关的了解。 (5)如果想要离婚的夫妻两个人离婚是出于自愿的,并且已经协商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各种财产的分割问题,在确认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夫妻两个人就要签订《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在签订声明书的时候必须要在工作人员的监视之下。 (6)同意离婚的夫妻两个人要在已经协商好的离婚协议上面签名,并且婚姻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要进行监督,在夫妻两个人都签完名之后要把离婚协议书发放给夫妻两个人,每个人一份,而且离婚的婚姻登记机构也要保留一份。 (7)婚姻登记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对于想要离婚的两个当事人所提交的全部证件以及想要离婚的申请书,还有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来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之后,如果夫妻两个人符合我国法律上面所说的离婚的条件,那么婚姻登记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就要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以及两个人的离婚证。 (8)最后一步就是给夫妻两个人颁发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