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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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1 15: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司法等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机关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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