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员 发表于 2020-8-5 18:20:32

“民法典100问”——未成年人大额打赏能追回

来源:中国妇女报
编者按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部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这部法律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了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从今日起,本报设立专栏“民法典100问”,邀请专业人士详细解读各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亮点及新增、修改规定。■ 付鹏博 段凤丽 刘海娜 邓雯芬 杨晓林1.胎儿能否继承、接受赠与?李某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生育三个儿子,其妻早年去世。后来,李某第三个儿子因车祸死亡,此时,儿媳杨某已怀孕4个月。3个月后,李某突然发病死亡,安葬完毕之后,李某长子与次子将李某遗留的遗产进行了分割。杨某得知后,遂向两位大哥提出异议,认为其怀孕胎儿应分得一份遗产。说法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法律有必要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作出特别规定。上述案例中,李某第三个儿子虽然去世了,但其媳妇已怀孕,胎儿的利益应当得到保护。《民法典》将胎儿利益保护的范围规定为“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在这些情形下,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胎儿是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有遗嘱的,胎儿按照遗嘱继承取得遗嘱确定的份额。胎儿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胎儿,将来按遗赠办理,胎儿取得遗产继承权。“接受赠与”指赠与人可以将财产赠与给胎儿,胎儿此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除了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实践中还有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因此本条用了一个“等”字,没有限定具体范围,为今后进行这方面立法和司法实践留下空间。2.未成年人充值或打赏后金额能否追回?湖南长沙的刘女士意外发现自己支付宝在短短20天内向一个账户转账近13万元,其14岁的儿子浩浩称这13万元的巨款都被他用来刷礼物打赏给女主播了。经过一番拉锯战,直播平台给刘女士返还了60%的打赏金额,剩下的40%不予退还。刘女士对此结果并不满意,但是因为司法途径成本较高,不得不放弃继续诉讼。说法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的行为越来越多,随之产生了很多“充值纠纷”“打赏纠纷”。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对充值和打赏后金额能否追回应当综合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以及支出款项数额进行判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付款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参与网络游戏所支出的费用,平台应当全部返还。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或打赏的金额如果和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不能要求返还。充值或打赏的金额如果有和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付款行为无效,平台因该付款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和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相适应的金额没有“一刀切”的标准,要结合具体个案中未成年人参与的游戏类型、未成年人的消费习惯、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3.孩子顽皮将他人车辆划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一天清晨,王先生发现停放在小区的自家小轿车车门被划伤。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邻居张先生9岁的儿子曾经从车门旁走过,之后车门上就多出了划痕。王先生找到张先生索要赔偿,张先生却说一人做事一人当,“车是我孩子划的关我什么事?”王先生该找谁赔偿损失?说法民法典第2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相应地,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自己又无独立财产赔偿经济损失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当未成年子女的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时,权利人可以向未成年人的父母主张赔偿损失。如权利人需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未成年人作为实际的侵权主体仍应被列为案件被告,而未成年人的父母则被列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此外,民法典第1188条亦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4.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能申请恢复行为能力吗?杜某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在其治疗期间,为帮助其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等事宜,其配偶依法申请法院宣告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家人悉心照料下,“奇迹”出现了,杜某意识慢慢恢复并逐渐康复。康复后,杜某意识到人生无常,欲订立一份遗嘱,妥善安排自己的财富传承事宜,却被告知,因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前,应先认定已经完全恢复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说法民法典第24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上述案例中,杜某成“植物人”状态时,其配偶等利害关系人及有关组织有权根据需要向法院申请宣告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代理其管理财产、代为处理日常事务等。杜某康复后,其本人、利害关系人及有关组织有权申请法院认定杜某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利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开展和效力的认定等。5.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怎么办?佳佳今年6岁,父亲是某医院呼吸科的骨干,母亲是某医院的护士。2020年1月底,父亲前往外地参加抗疫工作,之后,母亲需要被集中隔离14天,但佳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亲属均在外地生活,无法帮助照顾佳佳的生活起居。说法民法典第34条第4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在上述案例中,因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情况,佳佳的监护人暂时无法照料其生活时,佳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请求佳佳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作者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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